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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推荐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
发布者:luojun 发布时间:2016-09-14 17:09

西安交通大学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文件

电信 教[2016]01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推荐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

根据西交教西交教〔201695号 “关于做好推荐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 推荐条件

1、推免生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 具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理性的爱国主义情怀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修完培养方案中前三个学年的必修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其中经一次补考或一次重修考试后及格的课程门数不超过一门,补考或重修考试成绩按“60分”计算;

(4) 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应达到我校规定的合格分数线;

(5)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

(6)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院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院审查同意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批后,可不受以上基本条件的第(3)(4)项的限制。学院必须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学生申请和有关材料及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且公示结果无异议。

3、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特优等因素可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

二、成绩核算办法

1、学院在遴选推免生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的原则,其中德育部分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其所占比例为总成绩的10%,智育部分的成绩所占比例为60%,综合面试成绩所占比例为30%

2、学生在国内、国()外交流访学期间,修读课程的成绩及取得的学分不计入推免生智育成绩的核算,但必须符合本通知的推免生基本条件。为了鼓励学生到世界著名大学交流访学,赴当年泰晤士报大学排名前30的学校访学一学期及以上的学生,核算成绩时,其智育部分的成绩加3分,排名前3150名的学校,其智育部分的成绩加2分。

3、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符合《西安交通大学鼓励学生参加学科/科技竞赛实施办法》加分政策的,其智育部分的成绩按加分标准加分后,其德育部分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不加分。

三、推荐免试名额

1、根据学校下达给我院的推荐免试名额,依据各专业学生人数,我院各专业推荐免试的名额按比例分配如下:

学科、专业

学生人数

推免名额

免试生

名额

奖励

指标

定向国防科大(限国防生)

竞赛

赴法

学硕

电子科学与技术

99

16

2

1

2

微电子学

72

12

1

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38

23

3

1

物联网

25

4

1

信息与通信工程

150

24

4

6

1

自动化科学与技术

170

28

4

1

3

合计

654

107

15

9

9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