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学部全校本科生:
为了推动本科生国际交流,学校设立了本科生赴国外交流专项资金,资助本科生赴国外交流学习。根据《西安交通大学资助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19年专项资金资助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经学校公开选拔赴国外进行长期访学或短期访学、自行联系赴国外短期访学或参加国际会议的在校本科生。获资助学生的访学单位一般应是当年泰晤士报公布的世界大学排行榜前200名的学校,或发达国家专业排名在该国前20%的学校(由学部认定),或国际知名研究机构和企业(由学部认定)。
二、资助标准
1.长期访学:在国(境)外大学交流学习三个月(含)以上且一年以下:泰晤士排名前50高校3600元/人/月;泰晤士前51-200名高校2800元/人/月;专业排名前20%,2000元/人/月。资助期限不超过6个月。
2.短期访学:在国(境)外大学或单位参加为期3个月以内的短期实践、科研训练、暑期学校和学分课程等:
A类:泰晤士排名前100高校,报销往返机票,学生个人机票费用(经济舱且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
B类:泰晤士排名前101-200高校,报销往返机票,学生个人机票费用(经济舱且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
3.已获批出访但未得到学校任何资助的,在读期间可获资助报销一次雅思或是托福考试报名费(上限不超过1000元/人)。
4.参加国际会议:在校本科生因发表论文而赴国(境)外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会议名录参考研究生院公布的高水平国际会议目录),最高可资助会议注册费、国际旅费和会议期间的住宿费。学生须出示会议邀请函、论文发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获得校级资助由学院选拔并确定资助人员名单和资助类别,报教务处审批。
三、学生申请条件
1.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暂不包括双学位项目);
2.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思想政治觉悟高,身心健康,在校学习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未受过学校处分;
3.在校学习期间的课程学分成绩达到75分,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知识及较高的外语水平,一般应通过外语四级,托福、雅思、GRE等成绩也可作为参考;
4.未曾受此专项资金资助赴国外交流学习;
5.未曾获得校内或国家留学基金委等其他单位的同类资助。
四、申请程序
1.学生下载并填写《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赴国外交流专项基金申请表》(附件1),并附上成绩单、英语成绩证明提交至学部西一楼337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2668735。
2.下载并填写《本科生赴国外交流学习学生信息》(附件2),发送至xisuzy@mail.xjtu.edu.cn,并备注校级资助。
3.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和专项资金资助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向所在学部提交申请,学部按各项资助名额、经费情况及资助条件组织评选,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联系人:段老师,联系电话:82668450。
4.教务处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初选学生名单和申请材料,并最终确定获得资助的学生名单/资助类别及金额,并予以公示。
5.因发表论文而受邀赴国外参加高水平的国际会议,不受名额限制,学生符合条件即可随时向学院提出申请。
6.资助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5日12时,逾期不候。
五、相关手续及出国管理
1.获得专项资金资助资格的学生,应尽快申请学校或学院的国(境)外交流项目或者自行联系赴国(境)外交流,入选或联系成功后,即可使用该专项资金;学生自行联系的国(境)外交流项目,须提供国(境)外大学的项目说明等官方证明材料,方可使用该专项资金。
2.受资助的学生须在离校前办理出访审批手续。返校后,经所在学院对其在国(境)外的学习情况考核合格后,持出访审批表等相关材料到教务处审核,财务处办理相关财务报销手续。参加长期访学的贫困生符合资助条件的可在离校前到财务处办理借款手续。
3.自获得专项资金资助资格之日起计算,学生如未能在一年内成功申请或联系好国(境)外交流项目,学校取消其获得的资助资格。
4.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经评审小组认定后,取消其获得的资助资格,并要求其全额返还已支付的资助金:
(1)违反所在地法律或校纪校规;
(2)获得校内或国家留学基金委等其他单位的同类资助;
(3)未经批准而逾期不归。
(4)违反西交际2017【67】文件相关规定的。
六、港澳台侨生资助政策
为配合学校推动本科生国际交流工作,针对港澳台侨生培养特点,现专设立港澳台侨学生赴境外交流专项资金,资助港澳台侨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港澳台专项资助不占校级划拨学院正常指标),港澳台专项资助申请和校级资助申请,二者选其一,不可兼得。学生身份需为通过校港澳台办招考进入学校学习的港澳台侨本科生;学生于4月17日17时,将纸质版《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赴国外交流专项基金申请表》(附件1)并附上成绩单、英语成绩证明,上交学部西一路337室,电子版《本科生赴国外交流学习学生信息》(附件2),发送至xisuzy@mail.xjtu.edu.cn,并备注港澳台资助。有问题电话咨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联络人:陈佳玉,联络电话:82668230。
附件1: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赴国外交流专项资金申请表
附件2:附件2:本科生赴国外交流学习学生名单
电信学部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