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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信息学部2023级本科生专业选择工作安排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04-16 09:07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专业选择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西交教〔2022〕49号),据学校及电子与信息学部大类招生培养工作有关要求,现将电子与信息学部2023级本科生专业选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加专业选择的学生范围

1. 2023级学籍在电子与信息学部目前专业为“0525计算机类”且未确定主修专业的学生均应参加专业选择。招生专业为“工科试验班(智能电气与信息类专业预选)”的学生应参加专业选择志愿填报环节,按招生相关安排进行专业选择。因休学等原因不在学校学习的学生,不参加本次专业选择(复学后按照复学年级专业选择规则执行)。

2. 2023年前入学因休学、保留学籍、留级、退学警告等原因复学后进入2023级且未选择专业的学生,按照相应大类参加2023级专业选择;已经确定主修专业的,不再重新选择专业。

3. 因休学等原因不在学校学习的学生,不参加本次专业选择(复学后按照复学年级专业选择规则执行)。

4. 2023级港澳台学生、留学生、预科转入学生及已确定主修专业学生,不参加本次专业选择。


二、 专业选择范围及各专业接收计划

电子与信息学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现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物联网工程两个本科专业,专业接收计划数如下所示: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

接收计划数

1

05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61

2

0509

物联网工程

27

合计



188


三、 专业选择的程序

   1.公布专业接收计划

专业选择工作启动后,电子与信息学部在综合教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教务系统”,网址:http://ehall.xjtu.edu.cn),2024年5月中旬在“专业选择”中公布如上的各专业接收计划。

   2.开展专业宣传与咨询

拟定于2024年5月中旬电子与信息学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将现场咨询,介绍各专业情况,指定专人面向学生咨询,通过办公现场和电话接受学生咨询,举办相关专业咨询活动如有变化,相关信息提前通知学生。

咨询时间:5月13日至5月17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咨询电话:82668971

咨询地点:西一楼223办公室,225会议室

咨询人:张华

   3.组织学生填报专业志愿

2024年5月2011:00至5月2211:00,学生根据个人学业兴趣,对接收专业进行志愿排序,参考专业接收计划,在教务系统中填满两个志愿,且两个志愿不能重复。

学生务必认真填写志愿,5月2211:00截止日期后志愿将不予补填、更改。未按要求填报或提交者,系统在接收计划有余额的专业中为其随机分配专业。

   4.核对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学业成绩

2024年6月10日前学生应在书院核对综合素质测评成绩,6月30日至7月8日期间,学生在学部核对培养方案中2023—2024学年第一、第二学期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必须修读课程的考核成绩。核对无误的,学生应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逾期未签字确认的,视为已核对无误。

   5.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构成,综合成绩=学业成绩×9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1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书院根据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评定。学业成绩为培养方案中2023—2024学年第一、第二学期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必须修读课程的学分绩(学分绩按照《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与学位授予规定》(西交教〔2017〕70号)第十条计算)。

学业成绩计算说明:如有同一课组中多修课程,按选课顺序取最早选课的课程参与计算;应修但未修的课程按0分计算;基础通识类核心课、基础通识类选修课不参与计算;补考或重修考试及格的成绩按“60分”计算;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含补考、重修不及格),按初次考试成绩计算。

   6.确定专业选择结果

专业选择按照“志愿优先,遵从综合成绩”的原则,依据学生志愿填报顺序和综合成绩及专业接收计划在电子与信息学部接收专业范围内确定选择结果。

满足专业预选资格要求的学生直接被预选专业录取,被取消专业预选择资格的学生不再优先选择专业,和其他学生一起参加专业选择录取。

各专业接收人数不超过公布的接收计划数。

2024年7月12日至14日,专业选择结果在教务系统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务处,系统将自动完成学籍异动。

四、其他事项

1.电子与信息学部学部成立专业选择工作小组,主管本科教学的副主任任组长,各专业教授代表及秘书为成员全面负责本次专业选择工作。

学生对专业选择工作有异议,可向电信学部工作小组映或申诉,渠道见下方:

(一)电子与信息学部专业选择工作小组

地点:兴庆校区西一楼333

电话:029-82668970转105

邮箱:lijun2013@xjtu.edu.cn

(二)学校专业选择工作组

电话:029-82668305

邮箱:anna831@xjtu.edu.cn

2.专业选择结束后,学生根据已选择专业的培养方案,按选课安排进行下学期选课。

3.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子与信息学部专业选择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电子与信息学部本科生教务部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