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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请假手续
发布者:马雅芹 发布时间:2020-11-17 11:41

文本框: 温馨提示1、	学生请假期满必须及时到书院销假;2、	除急病或紧急事故外,学生请假应该事先办理手续,不得事后补假;3、	因病、因事请假缺课超过所学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考核;4、	请假单上写上具体缺课的课程,然后交给每位任课老师。文本框: 请事假1、	因公事请假者,由学校活动组织部门报教务处批准,并在学部本科教务部和书院备案后报任课老师;2、	因私事请假者,填写请假单,经书院院务主任审核,报学部教学主任批准,并在学部本科教务部和书院备案(请假超过一周的在教务处备案)后报任课教师。超过三天者应附请假报告。文本框: 请病假1、	三天以内请病假者,填写请假单,经书院院务主任审批后报任课教师备案;2、	三天以上请病假者,填写请假单,经书院院务主任审批后报学部本科教务部盖章备案,然后再报备任课教师;3、	超过一个月请病假者,需报教务处备案;4、	请病假时间累计超过该学期三分之一者,应办理休学手续;5、	请三天以上病假者,必须附校医院诊断证明或经校医院认定的诊断证明。